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裕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议事规则》的规定。
3、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新建越南厂区年产300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投资新建越南厂区年产300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巧芬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我们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062号《关于核准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0,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2.35元,募集资金总额1,617,50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04,875,000.00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其他发行费用25,347,836.80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7,277,163.2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0月15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679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制定了《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做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连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787.80万元,详细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10月15日(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日),公司已通过自筹资金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5,911.57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做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835《关于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911.5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发表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赞同公司实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2021年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为3,084.76万元,2022年1月,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为12,826.81万元,合计置换投入15,911.57万元。
根据2021年11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决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规划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产品发行主体可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型打理财产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企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2,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根据2022年12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相关决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规划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产品发行主体可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型打理财产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企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2,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根据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决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规划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产品发行主体可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型打理财产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企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2,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亦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亦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根据2022年3月1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广泛征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德昌电机年产300万台EPS 汽车电机生产项目”原实施地点基础上新增余姚市朗霞街道天中村(朗霞街道天华路东侧、籍义巷路南侧地块)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增加前后详细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资本预算为依据确定。
注3:截至2023年6月30日,“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年产734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中原有生产线技术改造在持续推进,新建厂房工程尚处于建设期。
注4:截至2023年6月30日,“德昌电机越南厂区年产380万台吸尘器产品建设项目”、“德昌电机年产300万台EPS汽车电机生产项目”、“德昌电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整体处于建设爬坡期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投资标的名称:越南德昌电器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越南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定为准)
●投资金额:总投资为7,750.1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4,251.04万元,美元汇率取7.0,以下同,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
1、本次拟新设立的全资孙公司尚未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相关事项尚待中国及越南当地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核准后方可实施,在审批方面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几率存在因公司实际发展状况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造成建设规划、总投资等要素发生变更的风险;存在可能没办法通过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审批的风险;项目投产后,可能面临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工程项目施工周期变化及规划内容调整等方面的影响,经营业绩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3、本次投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公司将强化资金统筹,合理的安排投资节奏。同时,公司将加强对项目的资金管理和投资风险管理,通过专业化的运作和管理等方式降低风险。
基于未来的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对新加坡全资子公司NBDC SINGAPORE PTE. LTD.投资设立孙公司越南德昌电器有限公司的方式,在越南同奈省购置土地并投资建设“年产300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为7,750.1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4,251.04万元,美元汇率取7.0,以下同,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形成年产卷发梳100万台、吹风机100万台及加湿器100万台的生产能力。
公司将依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详细情况分阶段建设该生产基地,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合法授权人员在该越南生产基地投资事项内制定与实施具体方案、申请投资备案登记、设立越南子公司、签署土地购买等相关协议或文件,及办理其他与本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以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该公司由NBDC新加坡有限公司投资设立,注册资本100万美元,其余资金以借款形式提供。
该公司尚未办理设立登记手续,上述信息具体以越南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定为准。
拟在越南进行小家电产品的扩产工作,购买土地建设综合楼、车间、仓库等建筑,总建筑面积88,000.00㎡。拟新增添的设备348台(套),其中生产设备193台(套),装配设备53台(套),仓库设备30台(套),办公设备67台(套),公辅设备5台(套)。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形成年产卷发梳100万台、吹风机100万台及加湿器100万台的生产能力。
项目总投资为7,750.1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4,251.04万元,美元汇率取7.0,以下同),其中建设投资为5,765.26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0,356.8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984.89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3,894.21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项目资金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投资。
本次投资有利于降低越南工厂的经营成本,开拓海外市场,增加产品海外供应能力,更好地满足国际客户的订单需求,亦有利于公司灵活性更好地应对宏观环境波动、产业政策调整以及降低国际贸易格局变化可能对公司形成的潜在不利影响。
1、本次拟新设立的全资孙公司尚未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相关事项尚待中国及越南当地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核准后方可实施,在审批方面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几率存在因公司实际发展状况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造成建设规划、总投资等要素发生变更的风险;存在可能没办法通过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审批的风险;项目投产后,可能面临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工程项目施工周期变化及规划内容调整等方面的影响,经营业绩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将强化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
3、本次投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公司将强化资金统筹,合理的安排投资节奏。同时,公司将加强对项目的资金管理和投资风险管理,通过专业化的运作和管理等方式降低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7日(星期四) 至9月13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入资产的人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29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9月14日下午13:00-14: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详细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公开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投资的人可在2023年9月14日下午13:00-14:00,利用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的人可于2023年9月7日(星期四)至9月13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r.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入资产的人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的人能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