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于7月16日,早上七点多,钟女士骑电动车外出与另一辆电动车相撞,“对方的速度是有点快的,
事故发生于7月16日,早上七点多,钟女士骑电动车外出与另一辆电动车相撞,“对方的速度是有点快的,当时我正准备调头,所以我的速度并不快,基本没怎么加速。”
“当时我并不感觉痛,我只知道我要打电话叫家属,我要叫救护车,我要自救,吓得我当时手机都开不了锁。”
120到达现场后,将钟女士送往事发地附近的东莞厚街医院治疗。医生表示,伞骨插到钟女士脸部里面,大概有10厘米长。
医生和记者说,当时的情况是非常严重的,首先是伞骨穿刺,其次是伤者现场出血量比较多。
由于留在体外的伞骨太长,妨碍手术开展,医院请来了消防员,先将伞骨剪短,再进行手术。
据消防员刘勇介绍,做好固定后给她一次性剪断,若不是一次性剪断,就会造成二次伤害了,而且脸部组织也会感染的。
东莞市厚街医院急诊科主任谢伟山和记者说,伞骨刚好在患者眼球下端穿过,进入了鼻腔区,还好其大的神经血管没有损伤,眼球也没有损伤。
钟女士目前恢复情况良好,已于7月18日出院,她说遮阳伞是自己在电动车店加装的,以后再也不敢用了。
时值夏日,时常会有暴雨袭来,许多电动车驾驶者并非使用雨衣挡雨,而是使用伞架。
一般情况下,普通电动车驾驶者使用的伞架体积较小,作用是固定一把可拆卸的雨伞;而外卖小哥使用的伞架则体积非常庞大,还可保护送餐箱。
对此,外卖小哥说:“这个伞架平时使用质量一般,就是比较晒的时候用来挡一下太阳,现在不用了,最近一年没用了,路上交警检查的时候会警告,会说的。”
有两到三次打到我了,特别不好;一旦有风,驾驶者开得又快,伞架就会左右摇摆,附近有车辆的时候,不就对旁边的人有伤害了吗?
其中搜索页面上第一家店铺打出的广告语为:“三秒速拆不怕查”;也就是说,商家明知伞架会被查,也要经营这个生意。
记者在一些电动车修理店中,也发现此类业务。“30块一个,两个款式,拆装方面肯定方便,有螺丝的,很快的,遇到交警把它收起来。”
对此,交警部门提醒: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的外观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电瓶车加装雨伞后,整体高度已超过规定的相关标准,影响电瓶车自身的稳定结构,不利于安全骑行,因此不允许加装。
根据《海南省电瓶车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禁止实施下列改装、拼装、加装电瓶车的行为:
(三)非法改装、拆解电动机、充电器、蓄电池等影响车辆安全性能的零部件的;
(四)加装遮阳伞、遮雨伞、车篷、车厢、支架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驾驶安全保护装置的;
(五)改装、加装高强度照明装置、反光装置、高分贝喇叭、音响等影响通行安全设备的;